持续了一年,西藏珠峰(600338.SH)的定增还是延期了。
这家公司称,董事会已通过《关于延长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和相关授权有效期的议案》,目前该延期议案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
(相关资料图)
对于西藏珠峰来说,2022年并不顺利。公司接连暂停和锂矿开发合作方的合作、多项操作违规被监管局出具警示函、控股股东股份连续被拍卖、股价年内下跌39%。即便如此,公司仍舍不得放弃定增这根救命稻草。
主业是铅和锌
有色金属是西藏珠峰的基本盘。公司在中亚地区塔吉克斯坦的全资子公司塔中矿业拥有亚洲范围内名列前茅(公司透露为全球同类型矿山的第6位)的单一铅锌矿山(井采)。截至2021年末,采矿权矿山保有铅锌铜银资源储量8460万吨;探矿权矿山保有铅锌铜银资源储量937万吨,同时矿石中伴生有铜、银等有价金属元素。
西藏珠峰的主要产品为铅精矿(含银)和锌精矿。2021年两大产品分别实现销售收入6.79亿元和6.13亿元,占比46.77%和45.98%。金属铅、铅合金和其化合物广泛应用于蓄电池、电缆护套、机械制造业等行业;金属锌主要以镀锌、锌基合金、氧化锌的形式广泛应用于汽车、建筑、家用电器、机械、电池等行业。目前,在有色金属消费量中仅次于铜和铝。
西藏珠峰的业绩主要依靠塔中矿业。塔中矿业现有年400万吨矿山(井采)采选处理能力,年5万吨粗铅冶炼设计产能,精矿产品主要在中亚地区实现销售,主要客户为嘉能可国际(Glencore)等国际大型生产贸易商,是其位于中亚地区冶炼生产子公司多年的重要供应商。2022年上半年塔中矿业实现营收10.26亿元,占西藏珠峰整个营收比例的99.9%;实现净利润3.95亿元,占西藏珠峰整个归母净利润比例的88.37%。
停滞的定增和锂矿开发
锂盐湖资源的开发曾是西藏珠峰的核心看点,被市场寄予厚望。
西藏珠峰早在2018年便通过其参股的香港子公司收购了聚焦锂资源勘探开发的Lithium X Energy Corp.(LIX)全部股份,切入锂盐湖资源。目前珠峰香港(西藏珠峰持有其87.5%股权)正在实施旗下位于阿根廷的安赫莱斯卤水锂矿锂盐项目(年产5万吨碳酸锂当量锂盐产能项目)开发,该盐湖采矿权的资源储量为204.9万吨碳酸锂当量,探明+控制的储量为 163.7万吨,含锂浓度和镁锂比都有较高领先优势。受益于手中优势锂资源,西藏珠峰2021年股价大涨270%,成为市场明星股。
守着“金凤凰”,西藏珠峰却屡屡错失良机。按照原本进度,公司计划于2021年11月启动可行性研究,2022年5月底至 8月底完成设备采购,施工及安装自2022年6月底启动,至2022年12月底结束,如今本应处于建设验收后开始正式生产阶段。
但现实却是设备采购风波不断,项目进展陷入停滞状态。早在2022年3月,西藏珠峰与启迪清源及其联合体宋都锂科签订合作开发协议(主要是项目设备、运营、技术服务合作方面),8月18日公司突然单方面解除该协议,并改为与启迪清源、柘中股份(002346.SZ)签订框架协议。9月,公司再度披露与启迪清源、柘中股份暂缓签订正式合作协议。截至2022年9月底,提锂设备合同中(对应产能规划)仅五分之一正在执行。需要指出的是,西藏珠峰单方解除和启迪清源及宋都锂科的合作协议可能存在争议和诉讼的风险。
西藏珠峰迟迟无法完成设备引进和缺少资金密不可分。启迪清源于2022年9月16日向西藏珠峰发函中透露,鉴于合作资金未能落实,8月17日来函所“确保”9月底实现1万吨膜设备的发货计划,将难以保障正常实施。
数据显示,截至2022年9月底,西藏珠峰账面资金仅为2.18亿元,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仅为0.51和0.39,压力较大。
除了表面负债,西藏珠峰还有隐形债务。截至2022年12月13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1.63亿元(均是为下属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已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1.73%。
值得注意的是,西藏珠峰控股股东早已深陷债务危机,甚至发生了股权资产被强制执行的状况。自2019年8月起,公司控股股东塔城国际便发生股份被司法冻结的情况,随后部分股权陆续被司法处置拍卖。2022年9月底控股股东持股比例已下滑至19.78%(最新司法拍卖时间为2022年8月,拍卖数量为32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50%,占塔城国际持有公司股份的 15.03%),相较2019年底的40.32%股权已经减半。目前塔城国际持有的西藏珠峰股权已无质押及冻结情况。
为了缓解资金压力,西藏珠峰甚至动用了预付款进行融资。公司于2022年8月与嘉能可国际签订预付款融资协议,可以获得嘉能可国际总额不超过1亿元美元的预付款支持(该预付款为带息长期预付款,归还方式为从未来两年内的销售货款中分批扣除,采用固定基础利率+市场浮动利率方式计息)。
此外,西藏珠峰外部融资的定增也陷入停滞。2021年9月公司便发布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计划以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拟募集资金80亿元用于阿根廷年产 5 万吨碳酸锂盐湖提锂建设项目(37亿元)、阿根廷托萨有限公司锂盐湖资源勘探项目(1亿元)、塔中矿业有限公司 600 万吨矿山采选/年改扩建项目(18亿元)和补充流动资金24亿元。在2022年1月公司发布预案(修订稿)后,一年时间里公司定增项目仍无法推进。需要指出的是,西藏珠峰目前市值仅为221亿元(预案发布时市值为331亿元),其30%股权对应市场价已跌至66.3亿元,相关发行条件恐需调整。
“黄牌警告”
西藏珠峰定增陷入停滞或和其诚信不足有关,在2022年定增的关键时期,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因多项违规被出具警示函。
违规一是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黄建荣,实际控制人之一黄瑛与九州证券相关方签订补充协议,公司在明知上交所对其控股股东与九州证券之间的关联关系进行公开问询的情况下,西藏珠峰未对上述补充协议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违规二是控股股东和上海歌石、刘美宝签订了代偿债务协议,公司在上述协议约定的结算日到期后,未对相关协议执行情况进行持续披露。
违规三是2022年3月,西藏珠峰和蓝晓科技签订的有关阿根廷项目合同,在履行期限届满后,公司未及时对上述合同履约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直至 2022年 8 月 20 日,公司才在半年报中披露第一批设备履约进展,9 月 28日在监管问询函回复公告中披露第二批设备履约进展)。
违规四是2022年3月,西藏珠峰和启迪清源及其联合体宋都锂科签订的有关阿根廷项目协议,在合同期限届满后(2022 年 7 月 11 日),启迪清源未如约交付相关设备,公司未及时对上述合同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甚至于7月13 日仍在上证 e 互动回复投资者称相关合同在正常推进中(该解除合同直接对公司阿根廷年产 5 万吨碳酸锂项目的实施进程造成一定影响,消耗了原定时间表中预留的弹性缓冲时间)。
违规五是2020年西藏珠峰将塔中矿业部分井下建筑物折旧年限由15年调整为3年,公司对上述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会计估计变更事项未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违规六是2021年,西藏珠峰未将133万元的关联交易在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中进行审议和披露。
违规七是西藏珠峰阿根廷安赫莱斯湖2.5万吨/年碳酸锂当量产能锂盐项目被阿根廷法院在2020年2月12日判决认定暂停审核环评申请,公司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在诸多违规情况下,证监会西藏监管局对西藏珠峰、黄建荣(公司实际控制人和董事长)、王喜兵(时任总裁)、胡晗东(董事会秘书兼副总裁)、张树祥(时任财务总监)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关键词:
西藏珠峰
信息披露义务
控股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