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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1日,灵康药业发布公告称,近日其实际控制人兼董事长、总经理陶灵萍女士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陶灵萍立案调查。
灵康药业股价当日以每股5.70元跳空低开,随后股价有所上升,最终收盘报5.90元,与前一日基本持平。
灵康药业表示相关内容主要涉及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
2021年1月4日、3月10日,灵康药业分别向控股股东灵康控股全资子公司益冠实业转款10000万元、5000万元,两笔款项分别于2021年4月23日、2021年3月31日转回,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收到益冠实业支付的资金占用利息
合计149.38万元。
上述转款无实质性交易,构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灵康药未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据悉,灵康药灵康业实际控制人暨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陶灵萍,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张俊珂曾于2022年7月收到西藏证监局出具的警示函。上交所曾在2022年6月份对灵康药业、控股股东灵康控股、关联方灵康益冠、实控人暨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陶灵萍及有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
江苏震泽律师事务所张云律师表示,2021年2月3日至2022年4月30日之间买入,且在2022年5月1日卖出或持有零看过药业的亏损投资者或可要求索赔。
受疫情及公司政策的影响,2022年前三季度,灵康药业实现营收2.51亿元,同比下降61.59%;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947.34万元,同比下降188.07%,业绩下滑明显。
关键词:
灵康药业
资金占用
立案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