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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5日,省环保督察组就5月11日在我市督察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后督察”。经过对照台账、逐项核实后,省督察组认为,我市整改工作行动迅速,措施有力,成效明显,为下一步环保工作开展、推动环境质量改善奠定了基础。
5月11日,省督察组对虎岭经济技术开发区、五龙口镇、克井镇、轵城镇等区域扬尘污染防治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省督察组重点检查了建筑施工、道路保洁、车辆运输、物料装卸、物料堆放等环节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情况。督察结束后,省环委会办公室向我市下发《关于印发河南省环境保护督察督办的通知》,要求我市对照督察发现的问题,立即采取措施,制定整改方案,确保大气环境质量有效改善。
为此,市环委会办公室对所有问题逐个进行梳理,根据《2016年度济源市蓝天工程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规定的任务分工,确定每个问题的责任单位,分别向各责任单位下达督办通知,要求各责任单位严格按照督察督办要求,落实网格化环境监管责任,抓好问题整改落实。市环委会办公室还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导检查,确保各项台账任务落实到位。
省督察组对整改情况逐项检查核实后表示,济源市已按照要求较好完成整改:轵城镇正泰新型建材有限公司门口露天堆放的建筑垃圾已清理,铁路货场的煤场已采取覆盖和洒水降尘措施;玉川产业集聚区西许村石灰石膏厂、市政公司石子堆存场、昌源建材厂的物料均已采取覆盖和洒水降尘措施;五龙口镇的煤场和其他物料堆场也采取了覆盖和洒水降尘措施;公安、交通运输、住建、环保等部门联合对渣土车开展了执法检查,渣土车道路抛撒问题得到有效控制。
通过环境执法“后督察”,省督察组认为,我市在扬尘整治方面行动迅速,措施得力,明显成效;希望我市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下大力气抓好扬尘污染整治,确保完成年度空气质量改善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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